河南偃师市委精心呵护桃花水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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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9:52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7月14日,本报在二版头条发表了《偃师又现大量桃花水母》报道后,引起偃师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几天来,偃师市委、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桃花水母所在水库的周边环境,力争使偃师成为我国第四个可常年采集到桃花水母活体的地区。 7月20日,记者再次来到库区,看到库区面貌焕然一新,库区边上的杂草、塑料袋、 偃师市委副书记丁朝龙强调,一定要做好库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使桃花水母成为偃师的又一张城市名片。陶花店水库惊现桃花水母的消息也引起了市民的密切关注,每天都有千余人抱着好奇的心情去陶花店水库看热闹。为给桃花水母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偃师市环保局、水利局及水库沿岸各乡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据偃师市环保局局长张建欣介绍,偃师市环保局和水利局联合在库区设立了“桃花水母生存地保护规定”,明确规定:一、严禁捕捞桃花水母;二、严禁向水库乱丢杂物;三、严禁机动游船进入库区;四、严禁在库区周边摆摊设点;五、严禁向库区水体排放污水;六、严禁游人在水库游泳、洗衣。环保局同时在库区设立了两名专职环保宣传员,昼夜巡逻,严禁游人捕捞桃花水母;在库区四周设立环保标志,严禁游客、游船进入桃花水母活动水域;在岸边和人工游船上共设立50个环保垃圾桶,并对水面上的杂物进行清理;要求3个月内关停水库上游佛光、高龙等4个乡镇的污染企业;设置水情信息员,及时掌控水库水质状况;加强对附近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环境意识和保护桃花水母的自觉性。 记者离开时,请环保人员采集了库里的水样,洛阳市环境监测站的分析报告表明,目前,陶花店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