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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二合一新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02 北京青年报
北京推出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二合一新举措

供图/出入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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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从昨天起,北京警方推出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合二为一等系列新举措,昨天上午,在京经商的屈成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冀宗泽,成为新举措实行后递交居留签注申请的第一人。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副处长高华达介绍,这些便捷措施为:一是简化了台湾居民入出境和在大陆居留手续,将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合二为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申请1年以上、5年以下的居留签注,居留签注有效期不得超过“通行证”有效期限。台湾居民凭居留签注入出境和在大陆居留,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手续,持“通行证”临时来大陆停留1年(含1年)以下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申请3个月、1年一次或多次有效的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注手续。二是简化操作办法。台湾居民申请停留延期或变更签注的,签发相应的来往大陆签注或居留签注。三是下放多次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审批权,公安部授权全国各地市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签发多次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四是放宽来往大陆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限制,以满足台湾居民的实际需求。

  另据高华达介绍,台湾居民申请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等手续,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京临时住宿登记证明、1张2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白色或淡蓝色背景)等材料。首次申请居留签注的,另须提交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申请人的随行配偶、直系亲属申请居留签注时,须提交结婚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我市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等申请可在5个工作日办结。

  作者: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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