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一银行职员贪污五十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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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05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王华友/通讯员林飞/郑玉芳 本报讯近日,长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犯罪,立案查处中国银行长乐支行办公室总务陈某某。检察院已查明,2003年4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利用负责保管中国银行长乐支行代办员养老保险专用款之机,私自提取该行2001年1月至2003年12月的代办员养老保险专用款,用于赌博、旅游等。因无力归还,陈某某于2004年1月伪造了总金额为66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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