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不能做得太小新标准年内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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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13 每日新报 | |||||||||
直径最小不小于 3.5厘米包装上要有安全警示语 《长沙晚报》供本报专稿因体积过小而易引起儿童窒息死亡的“杀人果冻”将彻底退出市场。昨日,记者从湖南省质监部门获悉,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草案已经起草完毕。 据了解,目前我国制定的果冻标准共有两个,一个是国家卫生部的《果冻卫生标准》
新的果冻标准草案中明确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直径最小不小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的长度不能小于6厘米。此外新草案还明确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用白底 (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安全警示语内容为:“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这是我国首次对果冻大小、警示语作出明确规定,该标准将于年底前正式出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