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果冻不能做得太小新标准年内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13 每日新报

  直径最小不小于 3.5厘米包装上要有安全警示语

  《长沙晚报》供本报专稿因体积过小而易引起儿童窒息死亡的“杀人果冻”将彻底退出市场。昨日,记者从湖南省质监部门获悉,新的果冻国家标准草案已经起草完毕。

  据了解,目前我国制定的果冻标准共有两个,一个是国家卫生部的《果冻卫生标准》
,另一个是《果冻轻工行业标准》,但都没有对果冻大小、警示语作出明确规定。

  新的果冻标准草案中明确规定:杯形凝胶果冻的直径最小不小于3.5厘米,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的长度不能小于6厘米。此外新草案还明确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用白底 (或黄底)红字标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毫米;安全警示语内容为:“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这是我国首次对果冻大小、警示语作出明确规定,该标准将于年底前正式出台。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