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究竟如何“轻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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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13 每日新报 | |||||||||
我国刑事法律对这一特殊群体作了特殊规定,如《刑法》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我国法律在程序上还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人民法院应当保证未成年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调查取证时,要求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场。宣判以前,禁止公开涉及未成年人姓名、住所、照片或者其他可以推知未成年人真实姓名和住址的资料。
张小娜介绍,在《刑法》基础理论中,还有一个特殊预防的问题,对已经出现问题的未成年人,法律给予宽刑。我们对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未成年罪犯不能歧视,在教育过程中,不要把他当成另类人物,给他们一个客观的、宽松的心理态度,予以尊重、鼓励,甚至要教会他谋生的方式,不要让他破罐子破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