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坛街道推出488条爱民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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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1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张瑾记者曾昀)清早,月坛街道综合行政投诉中心的公务员刘军玲像往常一样,提前十分钟做好了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佩戴好胸卡、准备好必须的文具、检查自己责任区的卫生环境、查看饮水机是否有水……她严格按照“仪容仪表规范”和“岗前准备规范”,做好了上班的准备。如今,月坛街道的公务员都在按照“公务员服务行为规范”的要求自觉规范自身的行为。
据了解,488项规范中,仅拜访时的规范就有五条:“注意谈话时的礼节,态度应礼貌”、“谈话时身体微微前倾,以示用心聆听”等等,而其中的肢体语言有六项规范:“无论握手或挥手都应力度适宜”、“坐下时,双腿避免抖动”、“避免双手乱舞,手势过多会令对方不安且眼花缭乱”。这些细微之处的规范为的就是让百姓充分体会“尊重”二字的含义。“让百姓不把来办事处办事当做一件很烦杂的事情来对待,就是我们今后的目标。”月坛街道办事处主任刘红兵说。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