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商引“污”要追领导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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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17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南京7月25日电地方政府招商引“污”将被追究责任,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2年内没有解决的一律挂牌督办……为打击不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南京市环保部门制订出了一套严格的“治污”方案。 为了发展本地经济,个别地方对一些违反国家环保政策的高污染项目开绿灯。针对这一现象,南京市环保部门对在招商引资、建立各类开发区等鼓励投资工作中下发的各类文件进
网络编辑:李亚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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