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购买假药“先行退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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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17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7月25日电(记者葛素红)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抚顺市试行购买假药“先行退付”购药款的做法,以调动、鼓励消费者及时发现假药,发动群众监督药品市场秩序,提供假劣药品的相关线索,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辽宁省此次在抚顺市试行购买假药“先行退付”,主要是针对消费者在当地零售药店购买假劣药品后,并证明所购买的药品确属假劣药品的情况下,消费者到药监部门投诉即可以得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