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334名下岗工5年讨回工资5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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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20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兵 通讯员 樊斯坦 赵义安 实习生乐雪)省高院昨日证实,一起涉及破产清算的集团诉讼案经京山县法院执行,将55万元发放给300多名下岗职工。 2000年1月20日,京山县广祥巾被有限公司被京江织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京江织业)租赁经营。依据合同规定,原广祥巾被有限公司职工刘西朝等334人整体转入京江织业有限责任公司上班。由于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原因,劳资双方多次发生纠纷,双方最终诉至法院。
去年底,该案经过两审终审,京江织业被判支付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共计55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自觉履行。今年1月24日,刘西朝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的京江织业已名存实亡,与广祥巾被有限公司的破产又有着极为复杂的清算关系。执行庭法官多方了解,得知京江织业尚有一定数额的物资变卖款,遂积极与破产清算组联系,终于从中提取了相应数额支付了334名下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