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扔饮料瓶至少罚五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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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24 北京青年报 | |||||||||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公布——— 浙江 一些在高速公路上开过车的人,可能有过这样不快、甚至惊险的经历:有些人随意向窗外丢弃塑料瓶、易拉罐,或故意搞恶作剧把瓶子里的液体突然洒向旁边车辆的挡风玻璃,
截至去年底,浙江 省已建成高速公路1475公里。为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损坏、污染高速公路,危及高速公路安全,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包括:车上人员向车外抛撒物品,在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取土、焚烧、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污物等,车辆滴漏物品或者其装载物触地拖曳。对此,公路管理机构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文/新华社 作者:魏皓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