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减员降薪纠纷由单位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0:46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为期五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主持会议。一系列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法规,如《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草案)》、《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由省政府提请此次会议审议。

  据了解,目前,我省有25种类型41595个事业单位,人员总数达723991人。按国家相关
要求,事业单位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推行聘用制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由行政任用关系转变为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福建省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规定(草案)》,将对事业单位辞退工作人员、不同意工作人员辞职、单方面作出解除聘用合同,以及涉及减少聘用人员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决定引起人事争议的,由作出决定的事业单位负责举证责任。

  《福建省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条件重新修正,对失业保险金额也做了重新规定。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对首次业主大会如何启动与筹备、物业管理区域如何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如何管理、专项维护基金如何使用作了严格规定。(来源:李晖)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