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条例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四类人可建人物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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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1:04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昨天,《南京市档案条例(草案)》正式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介绍,现在地下管线数量不断增加,由于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分属不同部门和单位,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不共享,从而造成施工单位不了解分布情况,经常挖断管道。 针对这点,《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城市新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的档案,
另外,草案还提到4类具有一定影响的本市籍,或者在本市工作过的人员,可以由地方国家档案馆建立人物档案。 分别是:国际组织授予荣誉称号的;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在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以及其他社会各界著名人士。 作者:刘泱 邱珊珊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