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人手软 巫山县国土局长受贿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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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1: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7月26日消息(记者吴新伟)25次收受贿赂款25万余元,涉嫌帮助他人承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重庆巫山县国土局原局长谢曙光受贿一案,近日,被重庆方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这是今年以来,巫山县国土局的第三名官员因涉嫌受贿或贪污受审或判刑。 据公诉机关调查,1998年,谢曙光与重庆某水文地质队的刘某相识。2002年2月,刘某到巫山找到时任县国土局局长的谢曙光,要求其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谢答
同年7月,刘某所在的水文地质队承接到了巫山地灾工程。检方查明,从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在谢曙光的关照下,这个水文地质队先后在巫山县签订地灾项目合同、协议28份,合同价款400余万元,谢从中捞到好处费10万余元。 2003年4月,经谢曙光推荐,一家地质队承接了巫山县库岸防护项目检测工程。同年9月,负责该工程的丁某得知谢曙光出差到重庆,便带着5万元现金到谢住的宾馆送礼。事后,谢将收受的这5万元好处费交给了妻子。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在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期间,谢曙光利用担任巫山县国土局局长、县移民房屋安全入住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实施地灾项目及本单位基建项目中为他人谋利,先后25次收受贿赂25万余元。案发后,谢曙光受贿的赃款已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安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