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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2:32 京华时报

  新闻教育部不再禁止校外租房

  据报道,7月19日,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但关于学生校外租房,教育部没有再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妆。教育部表示,对于那些在校内宿舍和公寓安排确有困难而需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学校要制定切实措施,加强教育管理。

  直评教育政策出台岂能儿戏

  关于大学生校外租房的问题,教育部去年6月份下发了“禁租令”。政策一经出台,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反应,随之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学校为了响应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纷纷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各种行动。与此同时,学生及其家长更是围绕着“禁租令”以及学校的规定忙得个不亦乐乎。在此期间,媒体也纷纷从各个侧面进行了全面的报道。

  然而,时至今日,教育部又悄悄地将这条“命令”取消了,没有开新闻发布会,更没有向社会公众做任何解释。教育部此时悄悄取消的态度与政策出台时“声势浩大”的宣传形成鲜明反差。

  笔者以为,在有关“禁租令”这项政策上,教育部前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反映出的是决策者在决策时的浮躁、不冷静。诚然,教育部出台“禁租令”的初衷一定是善意的,也一定是为了使我国的高等教育办得更好。但我们绝不能仅仅因为这种善意,而忽视它所可能导致的问题。

  教育无小事,有关教育的政策更无小事。因此,教育部门的任何条文条规出台时,都必须慎之又慎。为此,教育部门的决策者一定要详细地了解公众的真实意见,这种意见不仅仅是来自学校教育工作者,还来自学生、家长乃至更具普遍性的社会公众。与此同时,要详细地做调查研究,确信这种政策落实的可能性有多大,可操作性强不强,如何落实,落实不了怎么办。否则,政策就会遭遇流产,惹人笑话。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7月22日文/大丫山

  求是教育部自食“租房禁令”引人深思

  通知下发后,《广州日报》记者走访了广州不少高校和周边地区,发现在过去一年,仍有不少学生在外租房。

  政府相关部门往往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来维护社会的秩序,但我们经常发现,有了法律、政策,却没建立起相应秩序的情况,最后要么将法律、政策束之高阁,要么废除了事。这体现了政府管理的失败,值得深思。

  以“租房禁令夭折”为例,我们可以发现,出台“租房禁令”只需教育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开会研究、表决一下,但要落实这样的政策,却需要学校给学生提供充足的居住条件,这就不是开个会就能解决的了。

  然而,一些政府相关部门却往往只问政策制定,而不问政策落实的条件是否具备,也不创造条件来落实政策。于是,有关政策一出台就注定了被束之高阁。这告诉我们:第一,法律和政策都不是空中楼阁,必须与社会实际相结合。在条件不具备的时候,并不能通过一个政策或法律,一夜之间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第二,落实政策比制定政策更重要。比如,让每个人都享有社会保障是我国《宪法》的要求,但仅仅“要求”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却不增加财政资金的拨款(即落实政策),无疑是建立不起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秩序的。

  第三,当政府无力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条件时,应允许公民“自求多福”。政府的作用在于增进公民的福利而不是反之,因此,如果政府无力在高校里面为学生提供更好的住宿条件,就应该准许学生在外租房。

  第四,不适当的法律、政策,不仅无助于秩序的建立,还会损害既有秩序。一则,一个无法落实的政策本身就是对政策、法律本身权威的一种破坏;二则,如果我们为了维护管理者的权威而强行推行这样的政策,往往会损害公民的权利,而且会对社会秩序造成破坏。

  “有政策无秩序”的情况告诉我们,建立法治社会,没有法律和政策是不行的,但是,那种认为法律、政策制定后,相应的秩序就会自然生成的想法又是幼稚、有害的。我们追求的是一种有法制、有秩序的社会,这就对各种法律、政策文件本身的质量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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