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可减免诉讼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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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3:08 今晚报 | |||||||||
本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今后在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打官司讨要工钱,即使无法提供证明,也可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并可免费申请法院在判决前先把工资执行回来。 昨天,北京市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该《意见》用6条新措施以保障农民工能及时讨要回拖欠的工资。市高院民一庭庭长张柳青说,虽然全国各地法院都有确保农民工权益的措施,但具体规定如此详细的,北京法
《意见》要求北京市各级法院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于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要当日立案。在举证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并在闭庭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判。 对于农民工担心打官司花钱的问题,《意见》规定,农民工一方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受诉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准许或部分准许的决定。市高院副院长解释说,这其中包括那些无法对自己是农民工提供证明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不收农民工一方的任何执行费用,相关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郭志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