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4年没拿到产权证 原来房屋已售他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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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4:26 法制晚报 | |||||||||
一房两卖 开发商赔百万 本报讯(记者李奎)台巨国际公司花200万元购买了一套外销商品房,然而历经4年之久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原来 开发商早已在售房之前将房卖给了其他公司。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认为新协房地产公司“一房卖二主”的行为构成
2001年5月,台巨国际公司与新协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新协房产虽如约交付了房屋,但未 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03年年初,台巨公司以新协房产未按照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为由诉讼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 议,新协房产在一个月内协助台巨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03年9月,因新协房产未主动履行该协议,台巨公司向市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台巨公司吃 惊地发现新协房产已于1998年12月将该房出售给另一家公司,该房产权也已登记在别人名下,且房产已经被依法查封。 随后,台巨公司将新协房产重新告上法院,要求返还200万元购房款,并要求赔偿200万元及其他相关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新协房产返还200万元购房款。至于赔偿金,法院考虑到台巨公司已实际使用房屋将近4年的实际情 况,酌情判处新协房产向对方赔偿1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