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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婚检不如强调孕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4: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民政厅:结婚与生育是不同阶段,新《婚姻法》并未定患有哪些疾病禁止结婚

  本报讯记者黄丽娜、通讯员陈婉玲报道:针对省政协视察团提出的恢复强制婚检的建议(详见本报昨日报道),广东省民政厅主管婚姻登记工作的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认为婚检应大力提倡,但不宜强制。该负责人还特别指出,2003年、2004年新生缺陷儿数量的增多与婚检与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应作为恢复强制婚检的理由。

  何病限婚并无定论

  “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并不意味着对婚检制度的否定。婚检不论在过去还是在将来,对婚姻当事人双方及其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有重要意义和影响。”广东省民政厅主管婚姻登记工作多年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婚检方式应随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有关法律的修订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强制并不可取。”该负责人介绍说,新条例取消婚检的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前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如花柳病、麻风病已不再是限制当事人结婚的条件。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虽然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无论医学界还是法学界对于哪些疾病应该禁止结婚都尚无定论,所以新《婚姻法》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名称。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即便患有艾滋病,只要双方自愿,也是可以结婚的。“就婚姻登记机关来说,无论当事人持有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结果如何,都必须依法予以登记,是否有婚检证明对婚姻登记工作已经没有实质意义。作为与《婚姻法》配套的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也不应强制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婚检证明。

  孕前检查才更重要

  据省妇幼卫生部门检测,2004年和2002年对比,人口出生缺陷率从137/万上升到212/万,升幅达55%;重型地中海贫血遗传病发生率从2002年的21.7/万上升到2004年的29/万。这两组数据,该负责人表示,这与取消强制婚检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这两组2004年的数据,统计的时间是截止到2004年年底,而新《婚姻登记条例》从2003年10月才开始实施,最早一批新生儿也是2004年10月左右才出生,不可能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新增出了这么多缺陷儿。”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统计不能说明问题。另据介绍,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曾对2002年1月至2003年10月出生的缺陷儿做过一项调查,其中34例是不能通过做婚检查出的。该负责人强调,结婚和生育是人生的两个不同阶段。影响生育的一些疾病并不能剥夺两个真正相爱的人结婚的权利,只要婚后不生育就不会造成缺陷儿。而且,婚检只是检查身体的基本健康状况,检查不出通常所说的可能导致新生儿缺陷的问题,要控制新生儿缺陷率,要通过怀孕前后的身体检查。实际上,很多夫妇也是选择了怀孕前而非结婚前检查身体。链接三条建议推进婚检站在民政部门的角度,该负责人表示,婚检应大力提倡,但切不可强制。目前可在三方面采取措施,推进婚检。(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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