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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院出台六条新措施保障民工讨回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民工讨薪可减免诉讼费

  北京今天消息今后,在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打官司讨要工钱,即使无法提供证明,也可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并可免费申请法院在判决前先把工资执行回来。昨天,北京市高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该《意见》用六条新措施保障农民工能及时讨要回被拖欠的工资。北京市高院民一庭庭长张柳青说,虽然全
国各地法院都有确保农民工权益的措施,但具体规定如此详细的,北京法院还是第一家。《意见》要求北京市各级法院对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于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要当日立案。在举证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开庭审理,并在闭庭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判。对于农民工担心打官司花钱的问题,《意见》规定,农民工一方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受诉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准许或部分准许的决定。北京市高院副院长解释说,这其中包括那些无法对自己是农民工提供证明的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不收农民工一方的任何执行费用,相关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郭志霞)

  各方声音

  律师(北京辰州律师事务所宋绍富):农民工收入低,法律知识缺乏,经济、精力有限。以前,为了讨工资,农民工打官司、找律师怕花钱,所以就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而新措施则帮助他们解决了这个问题。法官(北京市一基层法院):新规定的目的是鼓励农民工,在工资被拖欠后应该到法院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工资。同时,《意见》中的这项规定也给办案人员留出了必要的宽松执行环境,具有可操作性。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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