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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舒氧”宣传存在欺骗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5:34 深圳晚报

  “静舒氧”宣传存在欺骗行为

  我市发现“舒氧灵”和“舒氧康”也在个别医疗机构违规使用

  本报记者徐再杰报道昨天,本报“今日看点”刊发的文章《“静舒氧”到底输的是啥?》,对布吉人民医院等医疗单位仍在使用的“静舒氧”进行了曝光。昨天记者在深圳市食
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获悉,除了“静舒氧”外,目前在我市还有另外两种类似产品“舒氧灵”和“舒氧康”在个别医疗机构中违规使用。

  部分医院超范围使用设备

  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执法部门掌握的情况,一些生产输液气体净化设备的厂家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没有任何溶氧指标,“产品适用范围”栏中也没有标明静脉输氧功能的情况下,宣称具有静脉输氧功能并进行宣传和销售;部分医院在接受厂家或经销商的误导宣传后或者在利益的驱使下也超范围使用了该类设备,而且使用面有越来越广的趋势。

  宣传具有明显欺骗性

  根据执法部门掌握的情况,本报曝光的蓝孚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自动输气器”(即“静舒氧”),其制造认可表中产品适用范围明确为“适用于临床封闭动态恒压无菌、无污染输液”。在产品结构中既没有溶氧机构,也没有溶氧指标,与静脉输氧无关。但是该公司在彩页宣传和实际营销中故意将设备与静脉舒氧挂钩,以“静舒氧”的别名误导消费者,具有明显的欺骗性。

  另两类产品存在类似情况

  此外,长春范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舒氧灵”(吉药管械(准)字2000第2560060号)和吉林省庆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舒氧康”(吉药管械(准)字2000第2560065号)也存在类似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稽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这些产品尽管都获得了当地主管部门的批文,从产品的包装上看也没有违规的情况,但在宣传和销售的环节中,存在明显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该大队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已经开始的专项行动,确实包括虚假宣传的“静脉给氧器”(静输氧),现阶段,主要是各医疗机构进行自查。如果滥用情况严重,药监部门将考虑联合工商部门进行全市范围内的联合检查。

  作者:记者徐再杰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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