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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组织安排”当了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5:35 深圳晚报

  25年前,曾博华替“坏人”说话引起人们误解响应“组织安排”当了律师曾博华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深圳“土著人”,数十年来他一直牢牢扎根在宝安区沙井,那是他世代相传的根。曾博华已经73岁,可谈起25年前成为深圳第一位律师的经历,他仍然唏嘘不已:“没想到当时响应‘组织分配’当了律师,却成了深圳律师史上的‘名人’。”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只有15平方米的漏雨房1980年10月,就是深圳经济特区刚刚诞生一个多月的时候,按照深圳市政府的安排,深圳市法律顾问处成立了,“这也就相当于深圳第一个律师事务所,当时
,这个顾问处还属于政府机构,具有行政编制,律师全部是公务员,是吃‘黄粮’的人,但律师服务的范围是对外的。”今年73岁的曾博华回忆说。

  谈到25年前的深圳,曾博华应该是最具说服力的人之一,1932年出生在宝安沙井的他一直没有离开过,解放后他进入当时的宝安县法院担任刑庭法官,新成立的法律顾问处就在现在地王大厦那棵老榕树东面200米左右的地方,即宝安路段和金丰城交界的部位,那里原是宝安县委的旧印刷厂的仓库,“那只有两间房,大概15平方米,如果下大雨,屋顶经常还要漏雨。”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曾博华当了律师被指太“傻”谈起如何成了深圳第一个律师,曾博华爽朗地说:“我是按照组织分配才做上律师的。”当时人们对律师这个职业还存在一些传统偏见,认为他们是替“坏人”说话,一些建国之初的律师甚至因此被歧视,甚至有人说出了“打死也不做律师”的话。这时,国内于1977年才恢复高考,第一批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尚未毕业,到哪儿去找律师成了当时一个难题。

  后来,曾博华成了组织部门青睐的人选,为了动员他,组织部门甚至还许诺保留他的编制,颁发公务员工资,让他成为一名捧着“铁饭碗”的律师,“当时,别人知道我当了律师,都说我太傻,其实我是干上了一个永远没有退休年龄的职业。”就这样,曾博华在不经意间成了深圳特区第一位律师,也翻开了深圳律师制度25年的第一页。

  最“时髦”的交通工具一辆破自行车已非常珍贵在曾博华入驻法律顾问处后,由于律师太少,所以他们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当时,他经常骑着一辆旧自行车顶着烈日跑来跑去或者行进在泥泞的道路上,虽然自行车已经非常残破,但在当时却是很时髦的玩意,而且还是非常少见的德国进口货。

  据一名当时法院的书记员回忆:“那在当时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了,我们都说他是最现代化的律师。那台车的车链盖经常会掉下来,所以曾博华骑车时总要卷着右裤脚,可等他下车时因为太匆忙,经常忘记放下裤脚,所以我们经常看到曾博华两只裤脚一长一短地来出庭。”这就是当时曾博华工作和生活的真实写照。

  当时由于法院空间有限,开庭只能在法院两个平房之间的空地上进行,大家搬几张桌子、椅子即可。“那时如果有五六个被告的案子,开庭就算是一个大庭了。

  最“引人注目”的官司一人同时为5人辩护谈到当时如何从事律师工作,曾博华介绍说,由于当时根本没有程序法的内容,也没有先例可循,律师辩护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无一定之规,更多是凭着一种悟性和感觉在做事,“庭审程序跟现在差不多,最大的区别就是律师在辩护前都要做一个被告人是否犯罪的表述,表明一下态度和立场。”

  现在,在许多业内人士回忆中,曾博华最引人注目的事迹是一次同时为5个被告人辩护。那是一宗6人团伙盗窃自行车的案子,由于律师太少,除了第一被告是主犯,其他人都是从犯,而曾博华就同时为这5人辩护,“当时的案件主要是刑事案件和少数民事案件,因为人们对律师了解太少,律师多数情况下都由法院指定。”一些人即使想请律师也很难,所以当时甚至出现了一宗案件的双方请到的律师就是曾博华和他的同事。

  至于代理费的收取,当时统一定为每宗刑事案件30元,但由于当时的经济状况,经常只能收到10元或5元。直到1985年,深圳市自制了一套律师收费标准,几乎是原来的百倍,刑事案件费用一下子激增到3000元,法律顾问一年要5000元。

  25年来,曾博华一直投身于律师界,开始的“组织分配”早已转变成了自己的兴趣所在、事业所寄,直到前几年才刚刚停止法律服务工作。

  作者:记者王雅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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