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以亲身经历提醒市民:购物后仔细核对标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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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18:18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7月26日消息:当你上超市购完物,你要多留意一下收银单上的商品价格是否与超市里的标价相同。 近日,李大妈和陈大妈结伴到市区西面一大型超市购物,被标价为每罐1.5元的可口可乐促销价吸引,算算6罐也只需9元,两位大妈当即拿了4包6罐装可乐。另外,李大妈和陈大妈还选了一些日用品、零食、方便面等,然后到收银台先由李大妈掏钱结账。
两位大妈回家算账时却发现:账单上的可口可乐怎么贵了?6罐装的促销价为9元,而清单上竟需10.8元。李大妈和陈大妈算了算,认为多付了7.2元,立即赶回该大型超市“讨说法”。 在超市,两位大妈说明她们的来由后,已结完账的小朱夫妇也发现他们收银单上的6罐装可口可乐售价为10.8元,也比超市里看到的促销价格贵了1.8元。四人随即在超市里“闹”开了。 该超市“换取商品”处的营业员解释,一般商品做促销与不做促销的条码号是不同的。没有促销活动时,“罐装可口可乐”条码号末尾数为8,收银台打出来的售价为10.8元;这次促销活动期间,“可口可乐”条码号末尾数本应为9,收银台打出来的价格为9元。他说,促销活动是当天才推出的,超市内部对促销商品的条码号还未完全变动,出现这种情况是超市的疏忽。他向四位消费者道歉并把多付的钱交还给他们。 事后,小朱说,夫妻俩都是“马大哈”,对购物清单从没在意过。这一经历,在提醒他们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买完东西后,一定要仔细地把账单看清楚,以免花冤枉钱。(温州晚报张银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