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烟花爆竹限放下月听证 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0:48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赖颢宁) 北京市人大预计在下月对“烟花爆竹限放令”进行立法听证。听证事项主要为《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里关于燃放时间和燃放地点的规定。 上周二(即7月19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普遍赞成对燃放烟花爆竹适度放开,
市人大有关人员介绍,“烟花爆竹限放令”将成为继“新交法”北京市人大举行的第二次立法听证,其听证模式与首次大致相同。他称,由于“烟花爆竹限放令”已多次公开征集意见,并经过初审,故听证前不再公开征集意见,而直接将市民关注较高的问题确定为听证事项。 据悉,市人大还将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接受市民报名。 ■新闻背景 ●燃放时间 《草案》规定:限放区每年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有委员认为,全天候没有节制地燃放严重扰民。 另外,《草案》还规定: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期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有委员提出,结婚、店庆算不算重大庆典能不能燃放,建议把重大节日和庆典的范围作出更细致界定。 ●燃放地点 《草案》规定五环内为限放区域,五环外允许燃放。有委员建议,相关区县政府也可将五环外的县城和人口密集区设定为限放区。 《草案》罗列出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等七个地点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有委员认为,规定挂一漏万,应增加幼儿园、养老院、党政机关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