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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保护将纳入地方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4:17 重庆晨报

  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大足石刻保护将纳入地方法规

  本报讯(记者王大伦实习生左莲)大足石刻保护有望纳入地方法规。昨天上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开幕。据悉,将进入二审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
保护法〉办法(草案)》首次将大足石刻保护问题纳入地方性法规。

  近年来,大足石刻到了高龄期,自然风化加速,保护问题日益重要。该草案规定,对于通过国家投入、社会捐赠、国家援助等渠道筹集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应当用于该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得侵占、挪用。

  今后三天,还将审议《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重庆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正案(草案)》、《重庆市公共体育场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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