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二卖业主获赔一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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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4:24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婧通讯员王文波)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花200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等了4年房产证才发现该房被“一房两卖”。日前,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判令其除返还200万元购房款外,另赔偿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购房款100万元和其他费用4万元余元。 2001年5月,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与新协房产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购买了位于
市一中院认为,新协房产应赔偿原告无法得到产权的损失,因此判决解除双方的《预售契约》,判令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腾空房屋,由新协房产返还200万元购房款。至于赔偿金,法院考虑到萨摩亚台巨国际公司已实际使用房屋将近四年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处新协房产向对方赔偿1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