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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强制婚检属越权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5: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将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是不合适的,属于越权立法。”昨天,著名行政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教授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马怀德教授指出,发现《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中关于强制婚检的规定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相悖时,该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但遗憾的是,该省人大常
委会并没有这样做。马怀德说,目前政府要做的是,在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做出修改前,做好对婚前医学检查的规范工作,或者推广免费婚检。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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