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不合格要扣行驶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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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6:02 都市快报 | |||||||||
新的《杭州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物管理条例》今天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从9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买车要先验尾气再登记,卖车也要先验尾气再销售,开车者如抽检尾气不合格要被扣行驶证。机动车辆所有人如未按规定对机动车辆排放污染进行定期检验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环保部门对机动车辆进行排气污染抽检时不收检测费,如查出尾气超过排放标准,将对其所有人或驾驶人员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魏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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