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远志提出切实加强干警思想作风教育领导班子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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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6:2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孙滨、通讯员李正国、涂莉报道:昨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岸区人民法院,就“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黄远志实地查看了立案大厅、案件流程管理和便民措施等情况,并与法官和当事人交谈。
在听取市中院汇报后,黄远志指出,政法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政法干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这次在全国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执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将执法为民落到实处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武汉市中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措施是得力的,抓得是认真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中央政法委转发了武汉市中级法院的专题材料,中央领导专门作了批示。但我们不能把整改活动的成绩估计过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深刻汲取前些年腐败案件的教训,切实加强干警的思想作风教育和领导班子建设。 黄远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章守纪,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司法为民。既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更要落实好这些制度,要在七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流程;二是规范各项听证制度;三是完善执行工作分权制衡制度;四是法官与当事人、律师及诉讼代理人之间的隔离带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五是进一步作好审务公开工作;六是加强错案责任追究力度;七是加强各项工作、制度的督办检查制度。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省政法委和武汉市委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