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昨披露3起刑讯逼供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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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2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竞报》报道,昨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向媒体披露了三起典型的侵犯人权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 二级警督惨遭逼供 被迫编造杀人过程
2002年7月12日,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发生一起蒙面入室杀人案。南堡分局在侦查此案过程中,将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二级警督李久明列为犯罪嫌疑人。2002年7月14日至24日,南堡公安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等人,将在押的李久明提讯至唐山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队审讯。期间,10名干警用电线捆绑住李久明,并轮流电击李久明的身体,迫使李久明编造了“杀人”的全过程。 今年1月,王建军和杨策等12人被提起公诉,今年5月,王建军、杨策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余10人也受到依法处理。 卖淫女旅社被杀 专案组酷刑取证 2002年8月28日下午,云南省丘北县锦屏镇安乐旅社发生一起卖淫女被杀案件。丘北县公安局对该案成立了专案组,由丘北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自春负责。2002年9月4日,刘自春根据举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树红并进行第一次讯问,但王树红否认杀人。2002年9月6日,刘自春等人又押王树红到砚山辨认,现场证人辨认后称,王树红像是案发当日到过安乐旅社的凶手。 当天,刘自春等人即对王树红刑事拘留,并安排三个审讯组进行审讯。王树红没有作有罪供述,县公安局民警李光兴用电击、棍打等方式,迫使王树红作出了有罪供述。 2003年7月30日,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并于2004年8月16日确定了上述李光兴等3名犯罪嫌疑人,法院于2005年6月23日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派出所长施辣手 证人无辜把命丧 2004年12月14日上午6时许,甘肃平凉市崆峒公安分局干警正在询问一起治安案件的证人,所长郑发祥推门进屋,对证人韩某训话,认为韩没有如实作证,并用拳击打韩的头部,抓住韩的头往墙上撞,致使韩硬脑膜下广泛性出血,于同年12月16日死亡。2005年1月1日,平凉市崆峒区检察院对郑发祥以涉嫌暴力取证罪立案侦查,1月24日侦查终结,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郑发祥无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