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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将不再多头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26 潇湘晨报

  本报讯被老百姓形象地称为“十几顶大盖帽,管着一顶破草帽”、“十几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在我省有望得到彻底解决。记者昨日从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年底,我省将完成地级市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6年底有望完成全省包括县级市及县城在内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伯钧介绍,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目前主要是城市管理领域。在城市管理领域可以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处罚权,以及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这就是俗称的“7+1”。“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让这‘7+1’的行政处罚权统一集中到新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这一个单位行使,以解决原来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混乱的局面。”

  因此,有人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就是在行政处罚领域实行“7+1=1”。

  从2000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批准长沙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到今年7月,我省又先后有衡阳市、永州市等21个市县经省政府批准,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其中7个县市已正式挂牌运作。到今年年底,我省将完成地级市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6年底争取基本完成包括县级市及县城在内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储文静 李莲贤 曹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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