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最高检公布三大刑讯逼供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30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公布了检察机关正在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表示,对侵犯人权犯罪必须要坚持严查严惩的方针,丝毫不能放松。

  王建军等12人刑讯逼供案

  2002年7月12日凌晨,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发生一起蒙面入室杀人案(致两人重伤
)。南堡公安分局将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李久明列为犯罪嫌疑人。2002年7月14日至24日,南堡公安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等人将在押的李久明提至唐山市公安局刑警一大队审讯。其间,10名干警在李久明手指、脚趾捆上电线,反复、轮流、长时间用手摇电话机电击李久明,迫使李编造了“杀人”过程。后李久明翻供,王建军、杨策等人再次对其进行残忍的刑讯逼供,直到李供认“杀人”。

  2004年6月8日,被羁押于浙江温州的死刑犯蔡明新供认曾于2002年在唐山市南堡杀人,李久明于2004年11月无罪释放。2005年5月,法院以刑讯逼供罪判处王建军、杨策有期徒刑2年,参与刑讯逼供的其他人员也分别得到依法处理。

  李光兴等3人刑讯逼供案

  2002年8月28日下午,云南省丘北县安乐旅社发生一起卖淫女被杀案。2002年9月4日,根据举报,丘北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自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树红。9月6日,现场证人辨认后称,王树红像是案发当日到过安乐旅社的凶手。当天,刘自春等人即对王树红进行审讯。王树红没有作有罪供述,县公安局民警李光兴用手摇电话机的正负极分别接在王的左右手大拇指上,摇电话机电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卢梁甲用木棒打击王的背部,迫使王树红作出了有罪供述。后直到真凶王林标被抓获,确定王树红涉嫌杀人案属冤案。

  法院于2005年6月23日分别判处李光兴等3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郑发祥暴力取证案

  2004年12月14日上午6时许,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公安分局干警正在询问一起治安案件的证人,所长郑发祥推门进屋,对证人韩某训话,认为韩没有如实作证,并用拳击打韩的头部,抓住韩的头往墙上撞,致使韩硬脑膜下广泛性出血,于同年12月16日死亡。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郑发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