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宠物坐地铁最高可罚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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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30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北京消息 记者从建设部获悉,根据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乘客如果携带宠物乘坐地铁将会受到最高500元的罚款,而地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乘客可以退票。 带狗上车最高罚五百
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在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通道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擅自摆摊设点堵塞通道的;擅自进入轨道、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攀爬、跨越围墙、护栏、护网、门闸;在车厢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张贴;携带宠物乘车等行为,将被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地铁停运退单程票款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情形,并且无法采取措施保证安全运营时,可以停止线路运营或者部分路段运营,但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 乘地铁伤亡承运方担责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违反规定的运营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逃生设施有问题最高罚1万 运营单位应当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违反规定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据《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