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礼仪”费 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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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3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 郝建国)本报7月25日报道的《“邮政礼仪”强迫你接受》一文引起了省邮政局、渭南市邮政局的高度重视,大荔县邮政局一名副局长于稿件见报当日专门到考生家赔礼道歉,并承诺今后使用“邮政礼仪”的方式投递高考录取通知书时,一定要征得考生和家长的同意。 本报报道刊发后,大荔县邮政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认为在投递高考录取通知书中强
当日,大荔县邮政局一名主管副局长及相关责任人亲自登门,向被收取了10元“邮政礼仪”费的小吴赔礼道歉,并主动提出将收取的10元“邮政礼仪”费用退还小吴。 “邮政礼仪”强迫你接受 追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