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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许拒绝特困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53 潇湘晨报

  本报讯“不允许任何高校拒绝因家庭经济困难缴不起学费的学生入学,否则,将追究有关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各高校应想办法尽可能解决其入学交通费用。”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单位、各普通高等学校发出特急明电,重点解决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难问题,决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明传电报明确提出:高等学校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记者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大等高校了解到,这些学校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按照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我省高校去年就开始执行“绿色通道”,当时考取我省高校的新生没有一个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同时,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奖学金、银行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高校还要全力配合省工商银行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省教育厅已将如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小册子下发各个高校,各个高校在向已被该校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也要向每名学生寄送这份关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小宣传册。目前省内本科院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各项程序已经基本理顺,本科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就有望办理好国家助学贷款。收到这本小册子的相关考生,应利用这个假期办理好相关证明材料。

  明电强调,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实习生曹莉 记者 胡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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