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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私家车学驾驶撞死人警方提醒:私自学驾车属违法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5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7月26日讯(记者文刚特约记者陈世清)沉寂多年的老机场25日下午闹出命案。一名女子私自在机场跑道练车,错将油门当刹车,撞上一辆摩托车,并把摩托车推出20米开外,造成驾乘摩托车一对男女一死一伤。据悉,这是椰城首起因学车而引发的重大死亡交通事故。

  据介绍,事故发生时,肇事小轿车由一名21岁的女子陆某(湖北省南漳县人)驾驶,
她当时正在练习开车,右驾驶座上坐着她的朋友陈某(湖南省衡阳市人),负责指导陆某开车。

  陆某称,当时她驾驶湘DA9898黑色小轿车在老机场跑了一圈后,准备跑第二圈时,发现前面有一辆白色小轿车从对面驶来,同时有一辆两轮摩托车从左侧向右行驶,为了避让摩托车,她向右打方向盘,并采取刹车,却错踩上油门,撞上了摩托车。

  警方查实,陆某属无证驾驶,目前她已被行政拘留。而陈某在明知陆某无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小轿车借给陆某开,警方正在对陈某展开调查。据介绍,按照《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将面临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命运。

  事故发生后,面对民警,陆某泪流满面,对自己无证驾驶致人死一事悔恨不已。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负责人介绍,随着椰城汽车的普及,学车人会越来越多,用私家车私自学车在海口已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也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必然去合法培训机构去学车,私自学车属违法行为。

  作者:文刚 陈世清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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