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损失480亿 中国将严查破坏经济秩序渎职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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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7:5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7月27日消息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从2000年至今年6月,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渎职犯罪34685件38554人,这些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80.5亿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今年7月份开始到明年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据新华社报道,“检察机关开展这次专项工作,是为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王振川表示,检察机关就是要通过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教育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自身行政、司法能力,保证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职能作用的正确发挥。 “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查处工作是目前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也是法律监督能力不强的表现。”王振川坦言,通过开展此次专项工作,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开拓新领域,掌握新情况,查办新罪名,积累新经验,锻炼和提高渎职检察队伍,可以促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全面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解释了开展专项工作安排在今年7月到明年年底的原因。他说,一是查办案件从宣传发动、案件受理、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二是此项工作涉及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个执法部门,各个职能部门都需要一定的办案周期;三是专项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查办案件,减少和预防侵权犯罪的发生,而要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就需要对案发原因、规律、特点进行调研,提出预防对策并建立、健全相关预防犯罪的机制,这也需要一定时间。来源:新华社责编:章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