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报告会在银川举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8:18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高鹏实习生马莉娟)昨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宁夏”法治论坛开幕式暨专题报告会在银川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徐显明教授作了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专题报告。 自治区党政军领导任启兴、韩茂华、李顺桃、杨锦岭、傅思和等参加报告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新的伟大任务。建设“平安宁夏”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宁夏”开展理论研讨,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工作的理论先导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是法学界的重要任务。为了充分论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问题,在全区掀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研究的高潮,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宁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法学会共同举办法治论坛,并请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有专门研究的徐显明教授作专题报告。 徐显明教授从“和谐社会”理论的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法治观念;关于法治和谐社会的内涵等几个方面,全面地、系统地阐述了小康社会、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报告逻辑缜密、论证严谨,引经据典、博古通今,既深刻阐述理论观点,又紧密结合我国现实国情,既深入探索理论问题,又提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思路,对于我们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于增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具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