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征燃油附加费申请获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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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8:42 每日新报 | |||||||||
下月乘飞机多付20到40元张琦 新报讯 【记者张琦】 8月 1日以后,乘坐国内航班的民航旅客要额外支付 20到 40元不等的燃油附加费。 昨日,记者从民航总局宣传处证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已经批准国内航空公司加征燃
其中,国内航线不包括内地到香港、澳门航线。收取标准为: 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 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买机票时收取,已经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随后,记者从本市多家机票销售处了解到,目前该规定尚未下达到代理人处,目前订票的旅客暂时不需要支付燃油附加费。 国航有关人士指出,此次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是为了缓解国际油价大幅上涨给航空公司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