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4500辆公车统一保险 两年可节约资金600余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9:04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7月27日消息: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市本级及鹿城、龙湾、瓯海、温州开发区的4500余辆公务用车,将全部实行统一保险,投保险种限保第三者责任险制度。昨天,市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工作。

  据了解,7月初,温州市公务用车第三者责任险在市招投标中心实行了公开招标。从今
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止,包括市本级及鹿城、龙湾、瓯海、温州开发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和团体组织等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将在定点保险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进行定点保险。在8月1日前已投保的公车,在投保期满后,一律要实行定点保险。

  据介绍,以往,我市公车保险仅保第三者责任限的费用约1400元,再加上一些公车还要保上其他险种,少数公车一年的保险费用要花去3000元至5000元左右。而在8月1日后的两年期间,定点保险机构将根据确定的保费、50%的折扣率以及其他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为投保单位提供公务车辆保险服务。这就意味着,4500辆公车定点统一保险后,每年的保险费用只需755元。两年下来,至少可以节约资金600余万元。

  按照规定,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用,应以非现金方式支付。由定点保险机构凭加盖有“温州市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专用章”的正式发票与投保单位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已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投保单位,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支付保费;未实行会计核算的投保单位,由投保单位自行支付保费。此外,各县(市)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可参照市本级及市区的这一做法,实行统一保险。(温州日报记者王丹容)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