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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打赢“采光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9:16 东方网-文汇报

      城管部门被判不作为市民打赢“采光权”官司

      驻鄂记者钱忠军  通讯员冯明  报道

      本报武汉7月26日专电  武汉市一居民未经批准擅自改建加高房屋,妨碍了邻里的采光、通风和通行,城管部门接到举报后没有充分履行职能被三市民告上法庭。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令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履行法定管理职责,保障居民采光权。

      2004年6月21日,武汉市汉阳区居民黄某未
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擅自将原租住平房以维修之名改建为二层楼房,严重影响了邻家的通风、采光和通行。

      法院审理认为,城管局对其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享有作出责令改正、限期拆除、强制拆除的管理职能,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是被告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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