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将出台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叫停不规范用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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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09: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长春七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吴兆飞) 广告中宣传颜料用“好色之涂”,网吧的名字取为“一网情深”……这些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危害极大却比比皆是。记者今日在吉林省有关部门获悉,该省近期将出台相关条例对此进行规范整顿。 据介绍,长期以来,吉林省使用不规范语言文字的问题非常突出,比如,颜料广告中的“好色之涂”,蚊香广告中的“默默无蚊”等等。此外,各商家为招徕顾客,在商店招
这些不规范用语用字表面看起来,似乎不是什么大事,有些人还认为颇有创意。但专业人士对此颇有看法,其负面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很多小学生在平时作业中使用成语或字词有误,其中不少是受广告和招牌用语的影响。 对此,吉林省近期内将出台《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对上述现象进行规定:影视屏幕及舞台字幕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指示牌、标志牌、标语、会标、告示、招牌、碑记用字,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名称用字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公民可以举报,新闻舆论可以监督,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限期撤销或拆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