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抢劫最重可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01 东南快报 | |||||||||
被人飞车抢走手机,但因为没有受伤,手机价值又没有超过500元,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只能以飞车抢夺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惩罚。面对此情此景,受飞车抢夺侵害、威胁的市民必定倍感气愤。不过,这样的情况即将发生改变。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扩大了飞车抢劫的认定范围。 该意见第十一条就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行为的定性问题作出以下规定
一字之差结果大不同 飞车抢夺与飞车抢劫,两者仅一字之差,但后果却迥然不同。抢夺一般处以3年以下的刑罚,最高可判无期;抢劫一般处以3年以上的刑罚,最高可判死刑。但是按照新司法解释第二款来解读:凡是以前飞车抢夺的均可定性为飞车抢劫! 类型一:驾车逼挤、撞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邬耀广称,驾车逼挤、撞击、强行逼倒他人的行为实际上就是暴力行为,其驾驶的车辆就如同其他暴力犯罪采用的刀、枪等一样成为了暴力工具;其行为的目的就是排除他人反抗,夺取财物,这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类型二:强拉硬拽 那么,是不是只要受害人意识到被抢,并有“不放手”的反抗动作,施抢者继续强拉硬拽的行为就一律可视为“抢劫”了呢?邬耀广表示,“不能这么简单认定,这一情形构成抢劫罪的关键是抢与被抢者之间存在一个‘相持时间’。”抢夺罪有个基本特征是“趁人不备”。如果被害人反应过来,护住财物不放手,施抢人仍要强拉硬拽,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相持”,这时即使没有对被抢者生命、人身造成损害,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意义上的“胁迫”。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钟海腾表示,“怎么认定这个‘相持’,法律上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还有赖于法官结合案情和当事人供述加以综合判断。” 类型三:致人伤亡 钟海腾说:“以前,对这一行为法院只能以抢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判处,可能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致人受伤、死亡等抢夺罪的从重情节转化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后,施害人最高有可能被判处死刑。”邬耀广认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以抢劫定罪”,相对以前的法律规定,明显严厉。不过如何认定“明知”和“放任”,同样在于法官的裁量。 “抢家人”不算抢劫 该意见还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抢劫所输赌资的行为一般也不视为抢劫罪。此外,还规定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抢劫的违禁品数量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