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医保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医疗费用分三类情况结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12 龙虎网

  【龙虎网讯】参加大病医疗救助有何规定?参保人员住院的医疗费怎么报销?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医保手续?困难企业职工何时才能进医保?昨天上午,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闻维走进快报酷暑民生热线,就读者关心的医保问题作出了权威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缴110元

  闻维介绍说,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南京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且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人员都可参加。按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缴纳,必须在每月25日之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梅花卡到市商业银行各网点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的次月起,可享受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精神病以及大病医疗救助等)。

  但是要注意,如果逾期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当月视同欠费,从次月起中止向个人账户划拨资金,并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补划个人账户,计算连续缴费年限,并从补缴次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保。

  年底15万名困难职工进“医保箱”

  截至今年6月底,南京已经有8万多名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保。闻维说,南京将采取各种措施,争取到年底使全市15万困难职工全部进入医保行列。对于已破产司法终结等上述五种类型的困难企业,由主管部门(产业集团)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从产权转让收入中解决所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所需一半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由企业解决。主管部门或国资授权经营公司可将产权转让收入用于困难企业缴纳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如果主管部门或国资授权经营公司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在首次缴费不低于应缴款项60%的基础上,经国资授权经营公司担保,在两年内缴清。对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比例超过33%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征收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缴费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测算后确定。在缴费标准、享受待遇上,困难企业职工享受医保待遇与已经参加医保的职工都是一样的,可以在南京257家定点医疗医院、53家定点医疗药店刷卡就医、购药。

  医疗费用分三类情况结算

  他说,医疗费用结算可分成三类情况,第一普通门诊费用,参保人员可直接和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用现金支付。

  第二住院费用,目前南京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均要负担起付标准。其中,门诊慢性病为:在职人员1200元,退休(退职)人员10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含70岁以上退休人员)800元;住院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50元,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30%,但最低不得低于300元,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4万元。

  第三大病救助费用,当住院费用超过4万元时,会自动启动。职工大病医疗救助不需要个人申请,主要解决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患大病、重症,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20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为10%,15万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为5%。

  作者:项凤华

  (来源:现代快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