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男子结伙6次抢劫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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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30 每日新报 | |||||||||
张北李晓园戴世强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戴世强】6名男子分别结伙,假意搭乘出租车,下车时以被出租车轧到脚为由,暴力抢劫出租车司机随身财物,采取这种手段6名被告人先后作案六次,抢劫了大量财物。日前,本市大港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6名被告人 10年至 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日下午5时,被告人许某、张某、冯某、侯某等四人自西青区大寺镇搭乘被害人陈某的出租车至大港区某路口处,四名被告人下车时以被出租车轧到脚为名,对出租司机实施暴力,抢劫出租司机陈某现金500余元及价值400余元的手机一部。几名被告人首次作案轻易得手,转天上午10时,被告人许某、冯某、侯某、张某等人又接连两次作案,他们自塘沽区洋货市场及津南区咸水沽镇搭乘被害人杨某、孙某的出租车至大港区北围堤道一锅炉房附近,又以出租车轧脚为名,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抢劫现金1300余元以及价值550余元的手机两部。屡屡得手的几名被告人此后又以同样的手法继续实施犯罪,三次抢劫被害人现金1500余元、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及小灵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