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时袭警犯下抢劫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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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30 每日新报 | |||||||||
张敬李合 新报讯【记者张敬通讯员李合】盗窃被发觉,逃跑时袭警,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 1000元。 河北省遵化市遵化镇 49岁农民张平 2004年 12月13日19时许,伙同同村村民姚某等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平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袭击抓捕民警,造成民警轻伤,其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应按照抢劫罪定罪量刑。7月11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