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立案查办重点案件3773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35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查办渎职侵权专项活动确定的五类重点案件6335件,立案查办3773件4645人,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1204件1751人,同比上升7.7%和8.3%。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26日通报了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这5类重点案件包括:(一)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二)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四)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五)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王振川说,专项活动确定的五类重点案件大多是属于“阻力大、干扰多、查处难度大”的案件,通过专项活动的形式,形成强大声势,营造良好环境,很快打开了局面,带动了整个反渎工作向前推进。开展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其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的作用;昭示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坚定决心。 王振川说,从去年5月开始,各级检察机关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有效地打击、遏制和预防了侵犯人权犯罪,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