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经济渎职犯罪瞄准3类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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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35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从2000年至今年6月,检察机关共查办各类渎职犯罪34685件38554人,这些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80.5亿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今年7月份开始到明年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重点查办三大类案件此次专项工作确定查办的重点案件分为三大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 ——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一年查办渎职侵权重点案3773件 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查办渎职侵权专项活动确定的五类重点案件6335件,立案查办3773件4645人,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1204件1751人,同比上升7.7%和8.3%。这5类重点案件包括:(一)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二)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三)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四)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五)虐待被监管人案件。 公布3起侵犯人权典型案例“对侵犯人权犯罪必须要坚持严查严惩的方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26日表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还未得到根本遏制,特别是司法人员刑讯逼供、基层干部非法拘禁案件仍有发生,一些案件后果非常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公布了检察机关正在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即河北唐山王建军等12人刑讯逼供案,云南丘北李光兴等3人刑讯逼供案,甘肃平凉郑发祥暴力取证致死人案。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