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建立人大政府联席会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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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0:52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江海苹)昨日,在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联席会议上,通过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泉州市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制度》。这标志着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联席会议制度的出台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之间的相互联系,达到沟通情况,增进了解,相互支持,促进工作的目的。
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由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轮流负责主持。具体时间由轮值主持会议的双方秘书长协商后,报主任、市长确定。 联席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别通报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就重大事项,或需加强和改进的工作相互交换意见,取得共识。 参加联席会议的对象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必要时,可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