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人民币汇率初始调整水平升值2% 中国人民银行发表郑重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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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1:0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26日郑重声明称,人民币汇率初始调整水平升值2%,是指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初始时刻就作一调整,调整水平为2%。并不是指人民币汇率第一步调整2%,事后还会有进一步的调整。 这位发言人称,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受到国内外媒体和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和充分理解。但也有国外的个别媒体对改革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对人民币对美元交易价格的调整
为准确理解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银行现郑重声明如下:一、人民币汇率初始调整水平升值2%,是指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初始时刻就作一调整,调整水平为2%。并不是指人民币汇率第一步调整2%,事后还会有进一步的调整。二、人民币汇率水平升值2%是根据汇率合理均衡水平测算出来的。这一调整幅度主要是从我国贸易顺差程度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来确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国内企业的承受能力和结构调整的适应能力。这个幅度基本上趋近于实现商品和服务项目大体平衡。三、渐进性是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渐进性是指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渐进性,而不是指人民币汇率水平调整的渐进性。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币汇率水平在数量上的增减。 这位发言人称,人民银行热诚欢迎国内外各界继续关注、支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也希望有关媒体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准确理解改革的精神,客观报道改革的有关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