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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乘飞机要交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1:10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昨天,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已下发了《关于国内航段收取燃油附加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从8月1日起到今年年底,民航国内航段将暂时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据了解,由于国际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国内航空燃油价格随之攀高,航空公司运输成本因此骤增。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作出了上述决定。

  根据《通知》,此次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20元;800
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40元。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起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机票上单独标示。

  2004年4月20日,《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正式实行,其中规定机票燃油附加费取消。此前,民航总局从2000年起,允许各航空公司以上浮票价的形式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

  作者: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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