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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下月起 复征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北京今日上午电从8月1日起,民航业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费。征收的标准将以航段计收,少于800公里以下的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据悉,加收起因仍旧归结于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国内航空公司燃油价格随之上扬。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的政策计划从8月1日起到12月31日实施,以航班
时刻为准。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款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作为报销凭证。另外,已经提前买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彭岚兰)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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